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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民族宗教系统 围绕“宗教慈善周” 推进宗教慈善工作
发布时间:2018年09月19日 09:50:00  来源: 云南网-民族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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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服务社会、利益人群,这是宗教界一直继承和发扬的优良传统,在宗教界开展“宗教慈善周”活动,是对宗教界参与公益慈善事业的方法与途径的进一步探索。自2012年宗教界开展“宗教慈善周”活动以来,云南省各级宗教工作部门引导宗教界紧跟步伐、同期响应,7年来结合自身实际,以“宗教慈善周”为抓手,推动我省宗教慈善事业落到实外,充分发挥出了我省宗教界在慈善、公益事业方面的积极作用。

  加强领导 精心组织

  据不完全统计,2012年至2017年我省宗教界先后募集到的善款及物资约3160多万元。

  多年来,我省持续广泛开展各类公益慈善活动,进一步促进了宗教界的健康发展,彰显了宗教界的社会价值,树立了宗教界的良好形象。

  据云南省民族宗教委政策法规处相关人员介绍,为确保“宗教慈善周”活动的顺利进行,“宗教慈善周”活动工作领导小组每年都紧紧围绕主题制定下发活动通知,做到统一安排部署。使工作落实到各州(市)宗教工作部门、各全省性宗教团体,确保了全省“宗教慈善周”活动有序展开、规范运行。

  为了让慈善工作更加高效、便捷,云南各级民族宗教工作部门还努力拓宽宣传渠道,利用网站宣传、横幅标语和发放倡议书等形式,宣讲做好慈善的意义和必要性,提高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参与慈善周活动的思想认识。

  结合实际 形式多样

  乐善好施、扶贫济困,为社会提供公益慈善服务是我国宗教的传统美德,在开展公益慈善活动中,我省紧紧围绕“慈爱人间·五教同行”这一活动主题,推进宗教公益慈善事业不断进步。从2012年至今,我省各宗教团体在相关部门的引导下,通过积极抗震救灾、帮助解决困难群众实际问题、捐资助学、加强脱贫攻坚基础设施建设等方式开展宗教慈善活动。

  2012年9月7日,云南彝良发生5.7级地震,地震造成彝良县、昭阳区和大关县3县24个乡镇、数十万人受灾,房屋倒损严重。地震发生后,全省宗教界在省民族宗教委等相关部门的组织下,积极开展抗震救灾活动,通过捐款捐物等多种形式,帮助灾区人民渡过难关。据不完全统计,全省宗教界为灾区捐款捐物500万余元。 2014年8月3日,云南省昭通市鲁甸县发生地震,昭通市鲁甸县、巧家县、昭阳区、永善县以及曲靖市会泽县等地造成了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省民族宗教委等相关工作部门得知消息后,组织了全省五大宗教团体“云南省宗教界‘8·03’鲁甸地震慈善周”的活动,呼吁全省宗教界积极行动起来,发扬中华民族“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传统美德,积极捐款、奉献爱心。在“宗教慈善周”活动中先后为昭通鲁甸地震灾区筹集善款590万余元,以不同渠道为灾区送去了价值近200万元的各种救灾物资。

  据介绍,在宗教慈善活动中,宗教界还重点关注我省的扶贫工作,积极融入脱贫攻坚。昆明市禄劝基督教三自爱国会结合教会的实际情况,结合本地区公益慈善需求,发挥自身优势,开展了一系列公益活动,募集到慈善资金30余万元,用于禄劝县撒营盘镇撒老乌大德村、则黑乡贵城村等地的饮水工程建设,及则黑乡民安乐村和汤郎乡代家村等65户困难农户养羊补助、云龙水库水源保护区村民种植核桃补助等。大理州创新载体形式,因地制宜地,将宗教慈善活动与全州脱贫摘帽目标任务相结合,积极深入到贫困乡开展献爱心活动,为建档立卡贫困户捐资、助学、修桥、补路,对服务社会、利益人群的方法和途径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和实践。

  基于本地区的社会发展需要,怒江州针对贫困地区留守妇女、儿童、老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积极引导宗教界开展精准扶贫、服务社会、利益群众的慈善活动。红河州为帮助贫困少数民族学生圆大学梦,设立了红河州特困少数民族学生救助金,用于救助家庭经济特别困难,考上二本以上大学的农村少数民族特困学生。

  此外,各级宗教工作部门积极组织宗教界人士、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到敬老院和生活困难老人家中看望慰问。云南省佛协采取走访慰问、送药、送钱、义诊、义演等方式,开展多种形式的敬老爱老活动。中国基督教“两会”在保山启动“云南扶贫援助综合项目”慈善周系列活动,通过物资发放、医疗义诊等形式,减轻云南保山及周边地区困难人群的生活压力。

  借鉴经验 深入开展

  “通过开展‘宗教慈善周’活动,宗教在促进社会和谐方面的积极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对服务社会、利益人群的方法和途径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和实践,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彰显了宗教的社会价值。”相关人员介绍,回顾我省宗教界开展公益慈善活动的历程,可以说是发展快速、特色鲜明、因地制宜、效果良好。

  “公益慈善周”活动开展过程中,各地通过各种形式在宗教界广泛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关于鼓励和规范宗教界从事公益慈善活动的意见》《关于接受境外宗教组织和个人捐赠批准权限问题的通知》等相关政策法规知识的学习、宣传、培训,加强宣传引导,使宗教界人士熟悉了相关扶持和优惠政策,明确应当遵守的基本原则,深入领会文件精神,规范公益慈善行为。

  此外,在我省民族宗教委领导与河北省民族宗教工作部门领导的共同关心和引导下,两省佛教界加强合作,在我省边远贫困山区,少数民族地区开展捐资助学、兴建人畜饮水工程等,产生了良好的社会影响。

  “宗教慈善周”活动的展开,进一步探索了宗教界参与公益慈善事业的方法与途径,规范了宗教慈善活动秩序,使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得到了充分调动和发挥,在群众中树立了宗教界的良好形象。

  据介绍,在下一步的工作中,我省将以每年9月“宗教慈善周”活动为新起点,不断总结、借鉴、推广好经验、好做法,树立典型,着力推动宗教界公益慈善工作的深入开展,并逐步形成长效机制。

  民族时报全媒体记者 刘蕊 实习生 张东奎

责任编辑:王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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