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126个企业遍及16个州市 我省确定“十三五”期间全国民族特需商品定点生产企业
根据《国家民委、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确定报送“十三五”期间全国民族特需商品定点生产企业的名单的通知》要求,经省民族宗教委、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昆明市中心支行审核批准,确定昆明斑铜厂有限公司等126家企业为云南省“十三五”期间全国民族特需商品定点生产企业。
新中国成立以来,民族贸易优惠政策一直伴随着民族贸易的发展,成为国家经济政策和民族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民族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满足少数民族群众生产生活的特殊需要、加强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促进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推动少数民族群众共享发展成果具有重要的政治意义和经济意义。云南省“十二五”期间全国民族特需商品定点生产企业有116家,累计享受生产补助、流动资金贷款利率优惠补贴和技术改造贷款财政贴息等2亿多元,大大提高了民族用品生产企业的市场竞争能力和生产积极性,增强了为少数民族群众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全省持续积极申报“十三五”期间民族特需商品定点生产企业,16个州市140家企业进行了申报,经过专家评审、社会公示等审核程序,最后有126家企业由省民族宗教委、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昆明市中心支行联合审批确定为“十三五”期间全国民族特需商品定点生产企业。126个企业遍及16个州市,涵盖了服装鞋帽、纺织针织、工艺美术品、少数民族成药、清真食品、边销茶、民族语言文字出版物、民族乐器、民族体育用品、家具和日用杂品、生产工具等,几乎涉及少数民族群众生产生活的各个方面。继续贯彻落实好民品优惠政策对促进民族地区发展、传承少数民族优秀文化,带动少数民族群众增收致富有着积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