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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数据显示 治污设施逐步向“高配”升级
发布时间:2020年10月29日 14:46:44  来源: 昆明日报

原标题:云南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数据显示治污设施逐步向“高配”升级

新设备助力滇池草海水质提标。 记者李海曦摄

工业脱硫设施数量增长6.68倍、危废集中处置利用量增长12.3倍、垃圾焚烧处理量增长119倍……云南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数据显示,与2007年第一次普查相比,全省污染治理设施建设取得了巨大进展,逐步走向“高配”,助力保护云南的碧水、蓝天、净土。

污染源普查每10年进行一次。2017年至2019年,省级15个单位和部门联合开展了云南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本次普查摸清了全省各类污染源的基本情况,各类污染源的数量、结构和分布状况。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标准时点是2017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是2017年度。经历了前期准备、全面普查和总结发布3个阶段,全省对工业源、农业源、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生活源、移动源等5大污染源开展普查。其中,对5万余个生产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进行了全面调查,摸清了各类污染源的数量、行业和地区分布、主要污染物产生、排放和处理情况,建立健全了重点污染源档案,达到了预期目标。

普查结果显示,10年来,云南省污染治理设施建设取得了巨大进展。工业企业废水处理设施数量增长1.39倍,工业企业脱硫、除尘等设施数量分别增长6.68倍、2.12倍。城镇污水处理厂数量增加了4.67倍,处理能力增加了2.58倍,实际污水处理量增加了2.93倍;生活垃圾处置厂增加了95座,其中,垃圾焚烧厂数量增加了45个,焚烧处理量增长了119倍,焚烧处理量比例由2.07%提高到了34.20%。危险废物集中利用处置厂增加了14个,设计处置能力增加了88798吨/年,增长7倍,集中处置利用量增加了37959吨,增长12.3倍。

通过普查,建成了包括清查名录库、普查数据库、电子档案库等在内的云南省污染源普查规范统一的数据库,形成了云南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一张图”。目前,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已基本结束,全省建立了覆盖5.84万个普查对象的重点污染源档案和污染源信息数据库,普查成果已经广泛应用于污染防治攻坚战,为“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污染防治提供基础支撑,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决策提供技术支撑。

相关

“十四五” 期间

继续补齐污水处理设施短板

记者黄河清报道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消息,今年和“十四五”期间,云南省将多措并举、统筹推进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加快形成厂—网—河(湖)一体的城乡污水处理新格局。

按照工作目标,到今年年底,全省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基本消除黑臭水体,长江干支流沿线和九大高原湖泊等重点敏感区域城市(县城)完成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提标改造。建立污水管网排查和周期性检测制度,重点推动管网普查GIS系统建设。地级及以上城市落实排水管网周期性评估制度,依法建立基于市政排水管网地理信息系统的动态更新机制。统筹推进污水处理提质增效。

据了解,2019年至2021年,全省每年新建及改造修复市政污水管网600公里以上。在此基础上,2021年底,全省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基本消除生活污水直排口,基本消除城中村、老旧城区和城乡接合部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空白区,基本完成市政雨污错接混接治理及破旧管网修复改造。

环境保护“软件”不断完善

在污染防治硬件提升的同时,各相关部门的条例文件的陆续出台、学习交流的不断开展,让云南生态环境保护“软件”不断完善,为美丽云南在绿水青山中实现更高层次、更高质量的飞跃发展打下基础。

行动

多部门联手打击危废污染环境

云南省生态环境厅、省公安厅、省人民检察院日前联合印发的《云南省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下称《方案》)明确提出,以昆明等地作为重点区域,在全省集中开展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

《方案》结合云南省实际情况,拓展了重点检查范围,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涉重金属企业、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等四类行业企业作为检查重点。根据危险废物产生单位数量、产生量以及涉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案件数量,确定昆明、曲靖、玉溪、红河、大理、昭通、楚雄、文山、保山、德宏、怒江、丽江、迪庆等地作为重点区域,省级部门将加强督促指导。

此次专项行动重点打击五类行为: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3吨以上,或跨行政区域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的;逃避监管,私设暗管或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等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的;向河流、河道、水库等倾倒危险废物的;无危险废物经营处置资质的作坊、工厂或以合法形式为掩护的单位非法收集、贮存、利用、运输、倾倒、处置危险废物的;危险废物产生企业及工作人员明知他人无经营许可证或者超出经营许可范围,向其提供或者委托其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

《方案》强调,加强部门协作,强化督促指导,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成立联合专项工作组,对涉危险废物违法犯罪行为重点地区进行重点帮扶,对地方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帮扶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加强指导协调,督促整改。对群众反映强烈、环境污染严重的危险废物违法犯罪案件,实行联合挂牌督办,落实责任,做到查处到位、整改到位、责任追究到位。

动态

爆炸危化品整治见成效

目前,云南省危化品储存专项检查整治已取得阶段性成效,将在11月底前完成全省涉及硝酸铵等爆炸危险性化学品的储存仓库安全风险评估,12月底前对四级以上重大危险源现场检查全覆盖。

8月,全省对于危险化学品储存开展专项检查治理,要求各相关企业立即开展自检自查,应急、工信、国防科工等相关部门开展全面排查工作。省级督导检查组对硝酸铵重点地区曲靖市和红河州,开展第一轮督导检查,发现问题隐患31项,到8月底全部问题隐患完成整改;8月底到9月初,又开展第二轮督导检查;9月底,第三轮排查启动,要求全省涉及硝酸铵等爆炸危险性化学品的储存仓库在11月底前,完成安全风险评估,并科学准确地核算出仓库的最大储存能力,严禁超量储存,经评估不满足安全生产条件的,立即停产整改,对不具备整改条件的,依法予以关闭退出。

据悉,各地消防救援机构和应急管理部门将组成联合督导检查组,12月底前对四级以上重大危险源现场检查全覆盖,在已经完成68个一、二级重大危险有关监测监控数据,接入全国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的基础上,督促指导47个三、四级重大危险源完成有关数据的接入工作。

交流

沪滇合作提升辐射环境监管

为切实提高云南省辐射环境监管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水平,按照2020年沪滇环保合作工作方案,云南省生态环境厅与上海市生态环境局于10月中旬在上海联合举办培训班。

上海市辐射安全管理工作成效显著,辐射环境监管、监测工作都走在全国前列,有很多辐射环境监管监测的先进经验值得学习,尤其在实验室建设、核技术应用单位的标准化管理以及大型会议期间辐射安全保障和应急等方面有着丰富经验。针对云南省在辐射安全监管工作中存在的短板和弱项,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和云南省生态环境厅精心编制了培训方案,制定了培训课程。培训期间,参训人员还实地考察了上海市辐射站实验室、崇明大气辐射监测自动站、上海光源、地下变电站的建设。(记者 张捷 黄河清)

责任编辑:范春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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