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勐海县:党建引领生态文明建设
发布时间:2021年10月29日 19:23:45  来源: 云南网-西双版纳新闻网

原标题:勐海县:党建引领生态文明建设

近年来,勐海县党建引领生态文明建设,全县党员干部上下同心协力,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以身作则、率先垂范,明确责任,狠抓落实,以实际行动争当建设“美丽勐海”先锋。

提高认识 建立长效机制

勐海县不断提高思想认识,引导广大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自觉扛起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全面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县委政府主要领导带头,形成县乡(镇)村组四级河长挂帅。去年以来,全县各级河长共巡河7578次,整改问题294个。制发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河道管理实施细则等制度,提出年度河长制工作要点,进一步完善河(湖)长制工作制度体系。主动与景洪市、澜沧县建立健全澜沧江跨县河流管理保护协调联动机制,与缅甸掸邦东部第四特区签订跨境联合保护边境河系合作备忘录,明确各级领导干部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责任,以“绿色发展、党员表率”为重点,党员干部带头开展河道环境卫生整治,积极构筑起一道绿色生态屏障。

整合力量 全面开展保护

以“河畅水清岸绿景美”为目标,发动和引导全县党员争当“美丽河库”志愿者,带动广大群众爱河护河,形成以基层党组织为龙头、党员作表率、群众齐参与的工作格局。在农村(社区),结合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围绕爱国卫生“7+2专项行动”、“七清三改”、拆临拆违、“厕所革命”等工作开展主题服务;在机关事业单位,围绕政策法规宣传、节能减排、联合执法和专项治理等开展主题服务,形成上下联动、部门协作、全民参与、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村组干部对辖区大小河流定期不定期进行巡查检查,加强对入湖河道的治理及湖面垃圾打捞,落实河道保洁、管护责任。环保部门和住建部门落实水污染防治、截污治污责任,水务部门牵头落实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保护等工作,建立生态保护链条,形成生态保护有效机制。截至目前,开展乡村沟渠治理及“河长清河”专项行动共计157次,清理河道202.28公里。

强化担当 选树示范典型

以重要时间节点为契机,采取走上街道、走进校园、走入社区、走进村寨等方式,开展知识宣讲、发放环保宣传用品、选树环保典型、“互联网+环保公益”等宣传活动,积极宣传生态文明建设的相关法律法规。发挥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领头雁”作用,激发党员内在活力,把生态建设作为无职党员设岗定责、党员先锋岗、党员承诺制等活动的主要内容。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在河库渠保护工作中的模范带头作用,引导广大党员群众参加人居环境整治、“厕所革命”,结合“四双”工作,带动群众讲奉献,争当保护环境政策法规宣讲员、社情民意信息员、矛盾纠纷调解员。同时,将河长制工作落实情况作为目标考核内容纳入现有综合考核体系,切实发挥目标评价的导向作用,引导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政绩观,营造爱河护河、打造“美丽水库”浓厚氛围。

责任编辑:范春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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