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强化政治引领、健全工作制度,注重示范带动,以更大的力度、更高的层次、更宽的领域打造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升级版。
进一步强化统筹协调。调整充实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建立民族工作协调机制,强化对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制定出台《红河州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规划(2021—2025年)》等配套文件,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纳入全州综合考评、意识形态、文明城市创建等考核指标体系,纳入政治巡察、政绩考核,形成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的强大合力。
进一步注重宣传引领。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党员教育、国民教育体系,并作为社会宣传教育的重要内容;印发《红河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讲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成立由18名专家、学者组成的“红河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讲团”,深入农村、社区、企业、学校、边境村寨等进行广泛宣讲;持续深入推进“互联网+民族团结进步”行动,在州级融媒体中心开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专栏;举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推动边疆民族地区现代化”论坛,持续开展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倡导各族群众签订《新时代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民族团结进步爱国公约》95万余人次,更加坚定了各族群众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的信心决心。
进一步夯实物质基础。把推动高质量发展作为首要任务,坚持项目带动,拼经济、出真招,实施一大批民族团结进步“十县百乡千村万户”示范引领建设工程、少数民族文化保护传承、少数民族文化精品工程等社会民生项目,推动民族地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统筹建设资金13.6亿元,全面启动49个沿边村委会(社区)、540个自然村现代化边境幸福村建设,实现边境地区产业富村、生态美村、文化睦村、治理兴村、开放带村、守边稳村,打造绿春县平河镇大头拉祜寨、金平县滮水岩村、河口县五道河等40余个有形有感有效的“五型五范”示范典型,各族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促进交往交流交融。聚焦各族群众生产生活、产业发展和基层社会治理等问题,以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三项计划”为抓手,推动各民族经济融合更富民、文化融合更惠民、社会融合更和谐、生态融合更宜居;深入实施各族青少年交流计划,建立“红河州中小学示范综合实践基地”,充实各族青少年交往交流交融“朋友圈”,利用“冬夏令营”活动加强与东中部协作省区及重庆大学、中国海洋大学青少年深度交流、广交朋友、增进共识;实施各族群众互嵌式发展计划,在城乡社区建立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点,探索解决各族群众融入城市难、就业难等方法和路径,引导各民族流动人口主动融入社区服务和管理;实施旅游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计划,主动融入大滇西旅游环线、昆玉红旅游文化带,利用建水古城5A级旅游景区、蒙自碧色寨滇越铁路等旅游资源,依托中共云南一大会址、西南联大蒙自分校纪念馆、蒙自芷村镇荷桃里露营基地,联合推出沉浸式亲子自驾游赓续红色文化旅游精品线路,让红色文化浸润童心、绿水青山康养身心,让各民族游客重温峥嵘岁月、感悟革命精神,使旅游业成为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重要平台,成为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的重要动力。
进一步强化基层治理。修订完善《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自治条例》,出台《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多元化解矛盾纠纷促进条例》等32个单行条例,促进民族团结进步边疆繁荣稳定的法治基础更加夯实;聚焦民族团结进步、法治边境等重点,深入开展“民族团结活动月”“法治边关行”等活动,组织集中宣讲360场次,受众7.3万余人次,各族群众国家意识、公民意识、法治意识显著增强。
云南省民族宗教委 红河州民宗委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