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不断提升民族宗教事务治理法治化水平,临沧市民族宗教委“三措并举”强化干部队伍学法教育,将法治理念贯穿民族事务治理全过程,确保各族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提供法治保障。
领导干部带头“学”。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所有工作主线,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坚持以学为先,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党内法纪、法律法规列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主要内容,制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计划,全面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定期开展委领导班子学法研习活动,推动领导干部自觉学法,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履行职责的能力,不折不扣保障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顺利开展。年内,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共开展学法活动5次,委党组听取并研究依法治市、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工作2次。
党内生活经常“学”。充分利用开展“三会一课”、召开干部职工会议、开展“以案释法”活动,多层面、多途径组织委机关干部职工全面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党规党纪和相关法律法规,督促干部职工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强化廉政意识、法律意识,守好法律底线,不断提高民族宗教事务依法办理能力。年内,开展党员干部学法活动8次、警示教育活动3次、庭审现场旁听活动2次。
集中培训深入“学”。采取个人学习与集中学习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干部职工自觉利用云南省行政执法资格管理系统开展学法活动,大幅提升执法人员人数,目前委机关持有行政执法资格证人数占干部职工总数的56%。举办法律法规专题培训5期,督促机关行政执法人员全面完成了60学时行政执法技能培训,通过在单位内部营造自觉学法、依法履职的良好氛围,进一步打牢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法治和人才基础。
临沧市民族宗教委 供稿 供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