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聚焦
您当前的位置:云南网 >> 民族频道 >> 新闻聚焦 >> 正文
云南省人大常委会:深化民族法治建设的“云南实践”
发布时间:2024年11月29日 08:43:00  来源: 民族时报

  原标题:省人大常委会作出重大事项决定,推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融入民族立法工作 深化民族法治建设的“云南实践”

  11月28日,云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推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融入民族立法工作的决定(草案)》(以下简称《决定(草案)》),并将正式实施。

  据省人民代表大会民族委员会相关负责人介绍,截至目前,云南共计制定了10件省级民族工作地方性法规,37件自治条例,196件单行条例,7件变通规定,民族工作法规数量居全国前列。为了更好发挥民族立法的引领推动和规范保障作用,大力推动我省民族工作和民族地区各项工作向主线聚焦、向主线发力,全面提升我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的法治化、常态化和长效化水平,民族委员会组织起草了《决定(草案)》,提交本次常委会会议审议。《决定(草案)》为推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融入民族立法工作提供了制度框架。为了把《决定(草案)》中关于建立健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民族立法工作机制的要求落实落细落地,还起草制定了实施办法草案,明确相关工作的任务分工和具体方式方法。《决定(草案)》具有创新性,探索在全国率先建立立法工作机制,推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融入民族立法工作的全过程和各方面。

  据了解,《决定(草案)》由省人大常委会以重大事项决定的方式作出,对推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融入民族立法工作作出总体部署,明确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主要有四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加强对民族立法工作全面贯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的统筹协调。二是建立健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民族立法工作机制。三是推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全方位、多层次地融入民族立法工作。四是加强民族工作法规清理工作。

  《决定(草案)》的主要特点:一是坚持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融入民族立法工作全过程。要求在民族工作法规的立项、起草、论证、审议等各个阶段和环节,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有效融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基本理念和要求。二是发挥省人大常委会在推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融入民族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强调省人大常委会要加强统筹协调和系统谋划,科学编制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专项立法计划,合理安排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方面的立法项目。三是推动形成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融入民族立法的工作合力。明确推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融入民族立法的各阶段工作由谁来干、干什么,压实责任、强化自觉,使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成为有关部门开展民族立法工作的根本遵循。四是准确把握推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融入民族立法的三个层次的工作目标。这三个层次的工作目标既有形式上又有实质上的要求,强调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融入”必须是全方位、多层次的。其一,要求结合实际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写入省级民族工作地方性法规,自治州、自治县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其二,要求确保省级民族工作地方性法规,自治州、自治县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的每一项法规制度都符合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要求。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民族立法工作的重要标尺,从立项到论证再到审议,坚持对法规制度贯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要求进行全程审核把关,坚决防范和杜绝省级民族工作地方性法规,自治州、自治县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中出现不符合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要求的内容。其三,要求在制定、修改省级民族工作地方性法规,自治州、自治县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的过程中加强制度设计,健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机制。强调要认真总结经过长期实践检验、有利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举措,慎重稳进地将其有效上升固化为法规制度,转化成“刚性规范”,不断夯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法治基础。

  该《决定》(草案)必将为我省紧紧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完善民族工作法规体系,不断深化民族法治建设的“云南实践”,奠定坚实制度基础。(记者 高燕) 

责任编辑:杨景涵
关注云南发布
关注云南网微信
关注云南网微博
新闻爆料热线:0871-64160447 64156165 投稿邮箱:ynwbjzx@163.com
云南网简介 |  服务合作 |  广告报价 |  联系方式 |  中央厨房 |  网站声明
滇ICP备08000875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3120170002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号:2511600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新出网证(滇)字 04号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号:(云)字第00093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滇B2-20090008 ® yunnan.cn All Rights Reserved since 2003.08
未经云南网书面特别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
24小时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871-64166935;举报邮箱: jubao@yunnan.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