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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有形有感有效的思考
发布时间:2025年06月13日 09:33:00  来源: 今日民族

  原标题:推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有形有感有效的思考

  作者:林文勋

  我国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民族工作事关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历来是党和国家工作最重要的组成部分。我们党历来高度重视民族工作,不断推动民族工作与时俱进。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强调,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的主线,也是民族地区各项工作的主线。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既要做看得见、摸得着的工作,也要做大量“润物细无声”的事情。推进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建设,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各项工作都要往实里抓、往细里做,要有形、有感、有效。这就告诉我们,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关键要做到有形、有感、有效,使之不断走深走实,让各族群众真正把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牢记心间、融入血液,成为自觉行动。这里,结合云南近年来的民族工作情况,谈谈对推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有形、有感、有效的认识和思考。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习近平总书记立足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提出的重大论断,是立足于坚持走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正确道路提出的重大论断,是立足于边疆民族地区振兴和高质量发展提出的重大论断。这一重大原创性论断的提出,标志着我们党对民族工作的规律性认识提升到一个新的阶段。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一重大论断的提出,有着历史的必然性、极端重要性、现实针对性和特殊紧迫性。2014年5月,习近平总书记在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上强调,要高举各民族大团结的旗帜,在各民族中牢固树立国家意识、公民意识、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最大限度团结依靠各族群众,使每个民族、每个公民都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力量,共享祖国繁荣发展的成果。这是习近平总书记首次提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概念。同年9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强调“坚持打牢中华民族共同体的思想基础”,进一步凸显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重要性。2017年10月,党的十九大报告强调,要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政策,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促进各民族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这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第一次写进党的大会报告,标志着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成为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的重大战略。

  2021年8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强调,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的“纲”,所有工作要向此聚焦。这表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成为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的主线。2023年6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内蒙古考察时强调,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的主线,也是民族地区各项工作的主线。至此,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双主线”被确定下来。

  从2014年提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概念,到2023年“双主线”的确定,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一个重大科学论断得到了不断的完善和发展,这是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史上又一次质的飞跃,是我们党在民族工作领域坚持和运用“两个结合”的光辉典范。从“牢固树立”到“打牢”,再到“铸牢”,这几个关键词的变化具有深远的政治考量,愈加突出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极端重要性。

  一是突出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根本性。即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民族团结之根本,离开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无从谈民族团结进步。

  二是突出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全局性。即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事关民族团结进步、事关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全局,是全局性、战略性的“国之大者”。

  三是突出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长期性。这是一个长期的过程,要遵循规律、常抓不懈、久久为功,作为鲜明主线贯穿各项工作始终。

  四是突出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艰巨性。“铸”意味着百炼成钢,要下苦功夫、下硬功夫,方能坚不可摧,“铸”字背后是深刻的变化、质的飞跃。

  为科学回答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的历史之问、时代之问、人民之问、世界之问,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提出了“十二个必须”的根本要求,形成了我们党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对如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要引导各族群众不断增强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牢固树立休戚与共、荣辱与共、生死与共、命运与共的共同体理念。这些重要论述,为我们推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指明了前进方向、明确了具体任务。推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有形、有感、有效,就是要在铸牢以下八种意识上下功夫。

  一是铸牢国家意识。历史反复告诉我们,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坚持国土不可分、国家不可乱、民族不可散、文明不可断的共同信念。只有国家强盛,才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铸牢国家意识,就是要教育引导各族群众继承和发扬爱国主义传统,坚决维护国家统一、反对分裂,共同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让中华民族永远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

  二是铸牢公民意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赋予了公民权利、义务和责任,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全国各族人民共同缔造的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公民有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团结的义务。铸牢公民意识,就是要教育引导各族群众正确行使公民权利、自觉履行公民义务、担当公民责任,将个人的命运同国家的命运、中华民族的命运紧紧联结在一起,不断增强做中国人的志气、骨气、底气。

  三是铸牢法治意识。法治意识是推进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的重要基础。铸牢法治意识,就是要教育引导各族群众树立对法律的信仰,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做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依法保障各族群众合法权益,共同建设法治国家。

  四是铸牢中华民族大家庭意识。经过长期的历史演进和发展,我们形成了各民族一家亲的中华民族大家庭。铸牢中华民族大家庭意识,就是要教育引导各族群众牢固树立正确的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文化观、宗教观,牢记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

  五是铸牢各民族平等意识。各民族都是中华民族大家庭的一员,享有平等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各民族不分人口多少、历史长短、发展水平高低,一律平等。铸牢各民族平等意识,就是要教育引导各族群众平等相待、一视同仁、互相尊重、互相帮助,坚决反对和克服大汉族主义和地方民族主义,禁止对任何民族的歧视。

  六是铸牢各民族广泛交往交流交融意识。历史反复证明,只有各民族广泛交往交流交融,才能增进共识、增进情感、增进团结。铸牢各民族广泛交往交流交融意识,就是要教育引导各族群众打破隔阂、构建认同,促进各民族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活等各领域广泛交往交流交融,推动各民族全方位嵌入,创造各族群众共居共学、共建共享、共事共乐的社会条件,不断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

  七是铸牢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意识。只有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才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铸牢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意识,就是要教育引导各族群众锚定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这一党和国家的中心任务,团结一心、众志成城,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凝聚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磅礴力量,确保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实现共同富裕,一个民族都不能少,一家人都要过上好日子。

  八是铸牢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意识。就是要教育引导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弘扬爱国爱教优良传统,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促进宗教更好顺应社会、服务社会、履行社会责任。

  围绕以上这些方面,云南各族人民形成合力,正在努力建设一个充满生机与活力的命运共同体、责任共同体、经济共同体、文化共同体、社会共同体、发展共同体,中华民族共同体在云岭大地更加牢不可破、坚不可摧。

  云南是祖国统一多民族大家庭的缩影。民族工作历来是云南的一项重要工作。近年来,云南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初步探索了推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走深走实的有益做法。多年来的实践经验告诉我们,推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有形、有感、有效,必须建好实践载体。

  近年来,云南深入实施“枝繁干壮”“幸福花开”“石榴红”“润土培根”等工程和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三项计划”,着力把“党的光辉照边疆、边疆人民心向党”社会大课堂建设成为推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有形、有感、有效的实践载体,充分发挥了在促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中的重要作用,推动了各民族情感更加深厚、民族团结更加巩固、民族关系更加和谐。全省累计创建137个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数量居全国第二位。

  作为重要的实践载体,主要从以下五个方面开展了这个社会大课堂的建设。

  一是丰富教学内容。深度挖掘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中华民族发展史以及党领导云南各族群众当家作主、团结奋斗的历史,充分利用“红军巧渡金沙江”“聂耳与国歌”“扎西会议”等光荣革命传统和红色资源,生动讲述习近平总书记三次考察云南、多次给云南各族干部群众致贺信、回信和对边疆各族人民的亲切关怀,全面展示新时代伟大成就,把云南脱贫攻坚的历史性成就作为社会大课堂最生动的教材,让党的创新理论“飞入寻常百姓家”,让党的声音直达边疆基层,让领袖的关怀第一时间传递到边疆各族人民心中,教育引导各族干部群众坚定不移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极大地增强了各族人民的“五个认同”。

  二是整合教学队伍。充分发挥云南学科、人才优势,整合党政部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研究基地等各方力量,充分发挥各地区各部门特色宣讲队伍作用,建设各领域、多层次教学队伍,讲出了专业性、讲出了针对性,使“四个与共”的共同体理念牢固树立在各族群众心中。

  三是创新教学方式。将“大课堂”与“院坝会”“火塘会”等结合起来,与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下基层、调查研究下基层、信访接待下基层、现场办公下基层等结合起来,推动大课堂建设贯穿各族群众生产生活各领域,把天大的事讲成了群众身边的事,把哲理讲成了道理,把高度讲成了温度,使各民族充分体会到“三个离不开”。

  四是完善教学机制。分类统筹、形式多样地开展学习培训、宣传解读、专题宣讲、研究阐释、对外宣介,组织云岭百姓宣讲、青年宣讲、红领巾宣讲,开展千堂党课下基层、农村党员冬春训等活动,推动大课堂进机关、进企事业单位、进城乡社区、进校园、进军营、进各类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进网站,构建全方位立体式宣传教育大格局,做到了全员教学、全域覆盖,实现“人人是教员、处处是讲堂”。

  五是打造教学品牌。紧扣云南民族文化大省、艺术天堂的省情优势,创造性地将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与文学艺术繁荣发展相结合,以培养“文艺滇军”为抓手,打造一批成风化人、浸润各族人民心田的文化艺术精品,形成文学艺术事业与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双促进、双丰收的云南文化现象,打造各民族文化相互尊重、相互欣赏、相互学习、相互借鉴的平台载体,推动春节、中秋节、端午节等成为各族人民共同的节日,打造“身在边疆、心向北京、拥护核心”“千里边疆红旗飘飘”等教学品牌,让各族人民共享共建中国这个共同家园、中华民族这个共同身份、中国人这个共同名字、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这个共同梦想。

  通过多年的持续建设,这个社会大课堂成为党和政府联结各族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成为各族群众增进情感和认同的桥梁和纽带,使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看得见、摸得着,深深植根于各族人民群众心中,真正融入血液,有力地推动实现各民族大融合、大团结、大发展,从而书写了民族团结进步的生动篇章。

  2023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在致云南大学建校100周年的贺信中强调,推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建设教育强国作出新的更大贡献。2024年9月,习近平总书记在给普洱民族团结誓词碑盟誓代表后代的回信中,充分肯定了各族群众团结奋斗,推动边疆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历史性成就;再次强调“中华民族是一个大家庭,56个民族就是相亲相爱的一家人”,要求我们“更好续写誓词碑故事,让民族团结的佳话代代相传”,鞭策我们再接再厉,让民族团结进步之花越开越绚烂。这些重要指示精神,为我们进一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注入了强大动力,对持续推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有形、有感、有效提出了更高要求。

  新时代新征程上,我们要牢记习近平总书记的殷殷嘱托,坚持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和民族地区各项工作的主线,坚持“在云南,不谋民族工作就不足以谋全局”的正确指导思想,当好“收信人”,大力弘扬民族团结誓词碑光荣传统,不断总结完善云南民族团结进步基本经验,持续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健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机制,推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走深走实,把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深深植根于各族群众心中,倍加珍惜、不断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将党的理论创新转化为云岭大地生动的实践创造。

  一是以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为中国式现代化云南实践增添新动力。新时代云南经济社会取得的历史性成就,是全省各族群众共同团结奋斗的结果;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云南实践,同样需要全省各族群众共同团结奋斗。作为欠发达、后发展地区,特殊的省情决定了云南的中国式现代化必然是后发赶超式的现代化。要锚定“3815”战略发展目标,大力发展“三大经济”,推动各民族共守祖国疆土、共建美好家园,努力探索一条符合边疆民族地区实际的中国式现代化路子,确保与全国同步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把习近平总书记为云南擘画的美好蓝图变为幸福实景。

  二是以推进各民族广泛交往交流交融,建设好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深入推进各族青少年交流、各族群众互嵌式发展、旅游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三项计划”,加快构建互嵌式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不断拓宽各民族全方位嵌入的实践路径,积极探索各民族群众互嵌互融的新模式。引导各民族群众相互学习、相互借鉴,推动各民族群众在发展、文化、生产、生活等各领域广泛交往交流交融,守望相助、手足情深,使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成为各民族人心凝聚、团结奋进的强大纽带。

  三是以民族地区高质量发展,推动各族人民迈向共同富裕。坚持把“一家人都要过上好日子”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赋予所有改革发展以彰显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意义,以维护统一、反对分裂的意义,以改善民生、凝聚人心的意义,推动政策、项目、资金向民族地区倾斜,推动民族地区生产生活条件大幅改善,让各族群众的日子越过越好。深入推进新时代兴边富民行动,打造374个边境幸福村升级版,大力发展富民产业,完善联农带农机制,推动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加快补齐就业、教育、医疗等社会事业发展短板,办好关爱“一老一小”等民生实事,促进发展成果公平惠及各族群众。

  四是以促进宗教和顺,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要不断提升民族宗教事务治理能力和水平,扎实推动党中央关于宗教工作的决策部署落地见效,不断巩固和发展民族团结、宗教和顺、边疆稳定的良好局面。

  (作者系中共云南省委副秘书长、省委政研室主任)

责任编辑:王静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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