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在节日烟火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对元江县以民族节庆活动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思考
作者:卢新忠
“你过节我来帮场、我过节你来祝福”,哈尼族十月年长街宴从村头摆到村尾、彝族火把节村村寨寨火光映红夜空、傣族花街节上穿着不同服饰的身影在歌里相拥、白族三月会上白族洞经音乐与哈尼族歌舞交相辉映、春节不同语言的欢笑声交织在村村寨寨……在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节日早已超越民族的界限,不分“你们的”和“我们的”,各族群众在日常生活中交往交融,早已习惯了过节时互相邀请、一起热闹,各民族的传统节日成为大家共同欢度的时刻。各民族群众通过这些传统节日联结情感、深化交融,构建起共同的文化记忆。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文化认同是最深层次的认同,是民族团结之根、民族和睦之魂。”元江的节日场景,正是这一论断的生动注脚,成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有效载体。
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国家统一之基、民族团结之本、精神力量之魂。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就是要引导各族人民牢固树立休戚与共、荣辱与共、生死与共、命运与共的共同体理念,不断增强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交往交流交融,是增进民族团结、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必由之路。中华民族在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中铸就,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也必将在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中实现”,“必须促进各民族广泛交往交流交融,促进各民族在理想、信念、情感、文化上的团结统一,守望相助、手足情深”。
民族传统节日是民族文化最显著的标志,承载着民族的文化记忆,凝聚着民族的集体意识,是传统文化重要组成部分,蕴含着一个民族的传统信仰、价值观念和行为规范,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方面发挥着重要功能。
民族节庆有利于促进各民族群众交往 民族交往的本质是社会交往,它是实现民族交流、交融的前提和基础。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民族传统节日原有的禁忌、迷信、祓禊、禳除等神秘气氛早已淡化,转变成为娱乐型、礼仪型的“欢乐时光”,逐步超越了血缘、族缘和地缘的交往界限,超越了单一民族范畴,成为各族群众交往交流交融的重要平台。
在各民族互嵌式居住的地区,围绕特定的主题进行的传统节庆活动,在展示民族传统文化、促进本民族成员积极参与的同时,也吸引其他民族群众热情参加。以元江为例,十月年、火把节、花街节、三月会等传统民族节日,为各族群众提供了高频次、多维度的互动场域,这种互动超越了日常生产生活中的单一联系,形成更具黏性的社会联结。民族节庆作为跨村落、跨族群、跨地区的节庆仪式,使元江各民族群众之间的交往互动更加广泛深入,火把节的篝火、十月年的宴席、花街节的集市……让各族群众在相互走动中彼此熟悉,在共度节日中建立起信任与合作关系。民族节日成为多民族、多地区共同参与的活动,有助于营造“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交往氛围。通过共同参与民族节庆活动,元江各族群众增进了相互了解,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这种以节庆为纽带的民族交流模式,发生在生活场景中,人们没有距离感,更容易被接受。
民族节庆有利于促进各民族群众深入交流 节日是族群记忆的浓缩与延续,通过相对固定仪式、程式,集中展示民族的历史记忆与价值观,诠释和演绎美好祝福等重大主题。节庆是文化记忆的“叙事文本”,通过重复性的仪式行为,将族群历史、价值观念转化为可感知、可参与的符号体系,并在跨民族传播中形成共享文化认知。共同过节,背后是一种共享空间的文化心理。很多时候,文化认同不是通过讲理实现的,而是通过一起过节,一起唱歌跳舞、吃饭喝酒自然而然生成的。各民族群众欢聚一堂共同庆祝节日,节日所承载的文化记忆在节庆活动中一次一次被唤醒甚至强化,使得各族群众产生了共同的文化记忆,多民族文化元素的相互吸收,使节日呈现出开放包容的氛围。不同民族的节庆早已融合了彼此元素——多元一体的节日叙事,让各族群众对中华文化整体有更直观的认知。在元江县,各族群众一起跳舞、一起吃饭、一起过节,这种彼此之间的“默契”与“习以为常”,正是“中华民族一家亲”在基层日常中的真实写照。共同的文化记忆使“我”成为“我们”,把元江各族群众紧密联系在一起。
民族节庆有利于促进各民族群众深度交融 民族节庆具有情感联结的功能。在民族节庆中,各族群众聚在一起、相互关注,分享共同的情感体验,节庆中的集体仪式、共同体验能够激发各族群众强烈的情感共鸣,使个体在“我们同在场”的体验中强化对共同体的归属感,人们对中华文化的认同感和自豪感等一系列情感随之迸发出来。节日的周期性让情感联系得以不断积累,民族节庆为各族群众提供了互相了解和交流的平台,不仅加深了各民族之间的相互了解,而且增强了各民族群众对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归属感和认同感。以元江为例,各族群众小时候跟着邻居学跳舞、唱节日歌,长大后又教别人的孩子。这种跨民族的文化传递,让归属感在代际间自然延续。民族节庆不仅是一次欢乐的聚会,更是一次情感的加深与认同的升华。当不同民族的人围坐一桌、共庆一节时,他们共同拥有的不仅是欢乐时光,更是一种对“我们”的情感认同。这种“我们”的感觉,是日常互动积淀出的文化温度。
坚持制度引导与群众参与相结合 元江县各民族群众节日共庆,这种“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文化状态,是长年累月交往交流交融的自然结果,是在共同生活中形成的文化认同感的真实体现。节日的延续性,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培育提供了温润的土壤;群众的主动参与,则不断赋予这一意识鲜活的生命力。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正是依托这种来源于生活、扎根于基层、传承于一代又一代人的文化实践,才具备了源源不断的动力,也展现出行稳致远的制度生命力和社会凝聚力。
在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程中,元江县长期坚持制度引导与群众参与相结合。该县将哈尼族十月年、傣族花街节、彝族火把节等民族节日纳入年度文化活动计划,给予经费支持和活动指导,确保节日对全体群众开放。在节日期间,基层文化站、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等平台,会组织文艺演出、体育竞技、非遗展演,引导群众广泛参与。另外,当地学校把节庆文化纳入校本课程,带领学生走进节日现场,在体验中学习各民族的习俗与礼仪,让节日活动成为青少年阶段的重要经历,让民族团结在成长中落地生根。每一次共庆共乐,都是一次情感的叠加;每一次节日相聚,都是一次认同的加深。 各民族群众喜闻乐见的民族节庆,具有较强的感染力和宣传教育功能,要充分发挥它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中的重要作用。在节庆活动中,不仅要彰显各民族的文化个性、传承发展本民族文化,也要重视强化中华民族共同体话语建构,展现各民族大团结,始终贯穿“中华民族共同体”这条主线。如在保留传统节日仪式的基础上,适当融入现代文艺、体育、非遗展示等内容,增强节日的吸引力;通过媒体讲好民族团结互助的故事,展示好民族团结典型的风采;将节庆文化系统融入学校课程,让下一代在参与中理解、在理解中认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当节日的笑声、歌声和篝火成为常态,当“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情感成为共识,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就会生根发芽、枝繁叶茂,持续为民族团结进步和社会发展注入不竭动力。
(作者单位:中共元江县委党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