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云岭石榴红 同心结硕果——云南高质量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
10月14日
《中国民族报》头版刊文
《云岭石榴红 同心结硕果
——云南高质量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
聚焦
云南高质量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
2021年至2024年
云南省民族自治地方地区生产总值
年均增速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8个民族自治州中有6个已通高铁或动车
78个民族自治地方县(市)全部通高等级公路
全面建成374个边境幸福村
全省累计创建137个
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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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至2024年,云南省民族自治地方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速高于全省平均水平;8个民族自治州中有6个已通高铁或动车,78个民族自治地方县(市)全部通高等级公路;全面建成374个边境幸福村,全省累计创建137个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
在近日召开的云南省“高质量完成‘十四五’规划”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专场上,一串串亮眼的数据,展现了“十四五”期间,云南牢记习近平总书记殷殷嘱托,奋力打造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的丰硕成果。
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必须增进中华文化认同”的重要指示,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建设取得新进展——
今年1月,云南民族文化宫推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云南实践展”“中华文化认同云南主题展”“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云南主题展”3个主题展览,以30年来丰富的馆藏文物为支撑,充分利用现代科技及多媒体手段,以“润物细无声”的方式,让参观者多维度感知中华文化的博大精深和绚丽多姿。
“十四五”以来,云南省实施中华优秀文化项目1239个;编纂完成560万字的《中华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史料汇编·云南卷》;“铸牢”教育列入各级党校培训内容,纳入各级各类学校思政教育;建成304所“铸牢”教育示范学校;《中华民族共同体概论》教材使用实现全省高校全覆盖,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深入人心。
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实现共同富裕,一个民族都不能少”的重要指示,各民族共同走向社会主义现代化取得新成效——
立秋时节,一幅以大地为纸、水稻为墨的巨型稻田写意画,在腾冲市清水镇三家村中寨司莫拉佤族村惊艳亮相。
司莫拉村采取“党支部+公司+合作社+农户”的发展模式,将村民的土地整合起来,进行统一规划和管理,引导全体村民参与乡村旅游、发展多种业态,昔日贫困的小村庄,如今走上致富路。2024年,村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24884元。
“十四五”以来,云南省争取国家层面少数民族发展资金60.96亿元,完成第4轮“十百千万”示范引领工程,建成14个示范县、132个示范乡镇、1434个示范村(社区);省财政统筹资金3416.15亿元支持示范区建设,用于民族地区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建设。2024年全省民族自治地方经济总量达1.33万亿元,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7501元,分别比2021年增长24%和18%,各族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提升。
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设好美丽家园,维护好民族团结,守护好神圣国土”的重要指示,新时代兴边富民行动取得新突破——
走进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勐腊县磨憨镇尚冈村,吊脚楼有序排列,村容村貌焕然一新。
2021年,云南围绕“基础牢、产业兴、环境美、生活好、边疆稳、党建强”的目标,在374个沿边行政村创新实施、全面完成边境幸福村建设。4060公里边境线上,呈现出边民富、边关美、边境稳、边防固的良好局面。
如今,云南省边境幸福村升级版建设工作启动。30个边境旅游示范村试点建设成效明显;沿边产业园区、沿边城市带建设和腾冲市、景洪市2个“全国兴边富民行动中心城镇”建设试点成效显著;磨憨—磨丁经济合作区列入全国第二批共同现代化试点。2024年沿边行政村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2488元,比全省平均水平高5038元。
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拓宽各民族全方位嵌入的实践路径”的重要指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呈现新气象——
2018年10月,盈江县旧城镇6个自然村的各族群众从大山上搬入新村,结束了半山半坝的居住史。新村起名“五和家园”,寓意各民族同心团结在党的周围,永记党恩跟党走。
如今,走进五和家园,目之所及是整洁的街道、欢笑的孩童、忙碌运转的工厂;耳之所闻是各族群众的交流与问候、节日庆典的欢歌和锣鼓声。
云岭大地,处处是这样“交得了知心朋友、做得了和睦邻居、结得成美满姻缘”的美好景象。“十四五”以来,云南省率先出台体育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文件;组织各族青少年交流活动347场次,参与人数达3.7万人;推出162条旅游促“三交”路线;建成1000个旅游提升示范村。
今年,云南省进一步出台《“和和美美一家人”互嵌式社区建设工作导则》,推进各族群众在空间、文化、经济、社会、心理等全方位互嵌,计划3年分批建设1000个“和和美美一家人”互嵌式社区。
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边疆民族地区治理”的重要指示,民族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迈上新台阶——
“十四五”以来,云南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修订37件自治条例和27件单行条例,废止14件单行条例,新制定10件单行条例。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综合运用行政、司法、人民调解等方式处理涉民族因素的矛盾纠纷,构建边境立体化防控体系,全省民族团结、社会和谐、边疆稳固的局面不断巩固。
云岭大地上,层层梯田勾勒出守望相助的画卷,灿灿灯火温暖了共居共乐的家园。各族儿女情同手足,像石榴籽般紧紧相拥,共同书写了民族团结进步的新篇章。(王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