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西双版纳坚持“以案促改” 确保监察建议书“长牙”“带电”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纪委监委在下达监察建议书过程中认真做好通报、提问、点评、分析等工作,使监察建议书“长牙”“带电”,达到规范工作、治理源头的效果。
近期,西双版纳州纪委监委提级督办了一起基层农村干部非法侵占集体土地租金问题,对违纪违规人员进行了严肃处理,责令所有涉案人员退缴侵占资金30余万元,依法收缴非法所得8.3万元。
处理没有止步于此。针对查处中发现的基层业务部门对土地承包服务的监督指导管理不到位、农村土地流转承包及承包合同管理不规范、侵害群众利益等问题,西双版纳州纪委监委决定向有管理服务职责的州农业局发出监察建议书,并且一改以往通知监督单位领取监察建议书的方式,直接到州农业局与班子成员见面,把下达监察建议书的过程变成警示教育、建章立制、整改落实的过程。见面会上,州纪委监委首先对案情进行通报,针对案件暴露出的问题对班子成员进行提问,并现场进行点评,分析问题存在原因,提出整改工作意见。
“案结事不了,监督有延续;查办一案,教育一片。”西双版纳州纪委监委负责人表示,州纪委监委将进一步完善监察建议书送达工作,强化跟踪督促机制,确保监察建议书的权威性。(记者 杨富东 通讯员 岩温扁 孙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