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16州市考核平均得分87.81
10月19日,记者从云南省2019年度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工作考核结果及水土流失动态监测成果新闻发布会获悉,2019年度考核评价结果出炉,16个州(市)考核平均得分为87.81分,考核等级均达良好以上。其中:昆明市、保山市、楚雄彝族自治州、玉溪市、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5个州(市)考核等级为优秀,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大理白族自治州、丽江市、临沧市、曲靖市、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普洱市、怒江傈僳族自治州、迪庆藏族自治州、昭通市考核等级为良好。
根据考核,全省用水总量、用水效率和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三条红线”控制目标已完成。2019年度全省用水总量控制目标为208.89亿立方米,实际用水量为154.90亿立方米;2019年度全省万元GDP用水量(2015年可比价,下同)比2015年降幅的控制目标为23.2%,全省万元GDP用水量与2015年比降幅为26.4%,完成年度控制目标;2019年度全省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比2015年降幅的控制目标为24.0%,全省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与2015年比降幅为42.9%,超额完成年度控制目标;2019年度全省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控制目标为大于0.484,测算结果为0.485,完成年度控制目标;2019年度,全省454个水功能区双指标评价总体达标率为90.9%,其中,西双版纳州、怒江州被列入考核的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达标率为100%。
根据全省水土流失动态监测显示,2019年云南省水土流失总面积为102136平方公里,占全省国土面积的25.92%。按轻度、中度、强烈、极强烈、剧烈侵蚀五个水土流失强度等级划分,全省轻度水土流失面积为68797平方公里,占水土流失总面积的67.36%;中度流失面积为13608平方公里,占水土流失总面积的13.32%;强烈及以上流失面积为19732平方公里,占水土流失总面积的19.32%。
云南省水利厅副厅长杨国柱表示,云南省水情特殊,水生态、水环境容量有限,水资源管理工作意义重大,任务艰巨,要切实把新发展理念融入水资源开发、利用、治理、配置、节约、保护各个领域,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和中国最美丽省份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支撑。(孙贵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