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始终坚持“在云南,不谋民族工作不足以谋全局”的思想,坚持“各民族都是一家人,一家人都要过上好日子”的信念,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集全省之智、举全省之力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
2023年,云南民族宗教系统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开展“党的光辉照边疆、边疆人民心向党”“心向北京、拥护核心”教育实践活动(以下简称“教育实践活动”),统筹实施好“十百千万”示范引领工程、兴边富民工程、现代化边境幸福村、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三项计划”“石榴红”工程、“枝繁干壮”工程、“润土培根”工程、“幸福花开”工程等重点工作,高质量推进云南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
云南省民族宗教委全面推进各项工作。省民族宗教委主动对标省委“3815”战略发展目标,明确提出了我省民族宗教工作“3815”发展目标,按照2023年的工作计划有序开展各项工作。
一是全面贯彻党中央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决策部署。会同省委统战部、省委高校工委、省委督查室、省政府督查室组织各州(市)、省委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暨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省属高校开展自查,组成10个督查调研组分赴各州(市)、12所高校开展实地督查调研。
二是全面推进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建设。以实施“枝繁干壮”工程为抓手,聚焦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突出各民族共有共享的中华文化符号和形象,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坚持文化为民、文化惠民,推进“文化润滇”行动,实施少数民族优秀文化保护传承项目299个,少数民族文化精品项目28个;协同省教育厅等部门推进全省首批300所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示范学校创建试点工作;组织参加了全国中华民族共同体体验馆(云南展区)首期展演,参观人数超过10万人次;组织人民网、《光明日报》《中国民族报》等11家中央、省级媒体用8天时间深入采访3州(市)15个点,完成“民族团结枝繁干壮 水乳交融幸福花开——主流媒体云南行”活动;翻译出版党的二十大报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和民族文字对照版;宣传推介国家民委“道中华”外宣品牌,我省对“道中华”关注度、点击量居全国前列;顺利开展《中华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史料汇编·云南卷》《中国少数民族文物图谱·云南卷》编纂工作;云南民族文化宫装修及陈列布展项目、云南民族博物馆改造提升工程有序推进。
三是支持民族地区加快现代化建设步伐。组织35家省直部门承诺示范区建设年度项目144项,计划投入资金约472亿元。下达“十百千万”示范引领工程建设资金9.89亿元,建设14个示范县、49个示范乡镇(街道)、563个示范村(社区);目前,省级统筹下达标注现代化边境幸福村建设资金137.9亿元,各边境县(市)计划实施的15003个项目已开工13743个,完工12176个,各项工作有效推进,确保年内高质量完成19项指导性指标建设;全力建设330个民族村寨特色旅游提升示范村,目前,省级已下拨3300万专项补助资金,16个州(市)积极整合资源,330个村寨统筹投入各项资金20余亿元,8万多户30余万群众受益。
四是大力促进各民族广泛交往交流交融。启动“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创建示范活动命名工作;首次申报4个创建联盟,推荐5个州(市)、26个县、7个单位申报第十一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25个边境县(市)、中国老挝磨憨——磨丁经济合作区共同签订云南边境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联盟公约;创建97个互嵌式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社区;打造“民族团结进步同心营”活动品牌,完成2023年各族青少年交流计划“团结进步同心营”活动;发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实践基地的积极作用,面向青少年开展活动300余场次,服务4万余名各族师生;以安宁市为切入点,启动各族青少年交流、各族群众互嵌式发展、旅游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计划(简称“三项计划”)试点示范片区打造,创新推进“三项计划”实施落地;全面加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截至2022年底,我省129个县(市、区)全部实现城市语言文字规范化达标,1.58万所学校完成语言文字规范化达标创建,1876个村通过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村验收认定,各级各类学校提前实现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授课全覆盖,普通话普及率为79.24%;先后在怒江、普洱等8个州市民族乡开展了党的二十大精神国家通用语言和少数民族语言“双语”宣讲活动9场,使广大少数民族干部群众更加深入地了解党和国家的政策方针,增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
五是深入推进我国宗教中国化。制定印发《云南省宗教教职人员教育培训工作三年计划(2023—2025年)》;协同省委统战部做好云南省宗教界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比表彰项目的申报工作。
全省16个州(市)民族宗教系统聚焦各项重点工作。全省各州(市)主动作为、创新方式方法,为高质量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迈出坚实步伐。
昆明市立足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战略定位,通过实施“各族群众互嵌式发展计划”,扎实推进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建设,不断夯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思想基础,充分挖掘整理并讲好“四个共同”的昆明故事,进一步推动各民族实现空间、文化、经济、社会、心理等方面的全方位嵌入,促进各民族广泛交往交流交融,形成“昆明经验”。
昭通市强化东西部扶贫协作和沪滇协作,输送5.5万名学生到中东部地区学习,举办“石榴籽一家亲”“团结进步同心营”等活动,推动各族青少年加深了解、增进认同。
曲靖市聚焦“珠源同心共融·爨乡同行筑梦”主题,整合力量组建工作专班,建立组织调度、专项推进、督查通报、综合考核等工作机制,形成市县乡一体化推进的工作格局,全面构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的“四梁八柱”。
玉溪市深入实施“共有精神家园建设、繁荣发展共享、融荣社会构建、市域治理现代化、典型示范引领”五大工程,打造新时代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升级版”。
保山市高标准建设现代化边境幸福村,全市11个沿边村(社区)实施建设项目472个,整合建设资金5.45亿元,6大方面19项建设指标全部达标。
楚雄州制定印发《楚雄州新一轮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创建工作方案》《楚雄州新一轮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创建工作主要任务分解方案》《楚雄州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命名管理办法》等系列政策措施,打造“滇中翡翠,融和楚雄”创建品牌,推进新一轮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工作有形有感有效开展。
红河州坚持项目带动,2023年新实施“十县百乡千村万户”示范引领建设工程61个,申报“十四五”民族特需商品定点生产企业6家、民族贸易企业29家。
文山州3个边境县42个沿边行政村(社区)共落实11.36亿元资金用于现代化边境幸福村建设,水、电、路、通信等基础设施全面硬化升级,建成了麻栗坡县老寨村、黄瓜录村,马关县大梁子村、凉水井村及富宁县上寨村等一批可学习、可借鉴、可示范的特色亮点村寨。
普洱市高位推动乡村旅游发展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乡村产业兴旺、扎实推进宜居宜业和美丽乡村建设紧密结合起来,把城市的旅游热情吸引到乡村,再通过休闲体验,把乡村的农产品、服务和口碑带出去。
西双版纳州与广西防城港签订区域联创共建框架协议书与区域合作机制备忘录,今后双方将借助民族团结共建平台,建立省际之间边境地区民族工作区域合作机制,切实做到情况互通、信息共享、涉事互助、处置联动,特别是在如何更好打造桂滇边境市(县)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长廊等方面谋求进一步合作与探讨。
大理州依托厚重的历史文化和丰富的旅游资源,抢抓文旅发展机遇,强化乡村文旅项目支撑,扩大乡村业态产品供给,着力打造乡村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新引擎”,促进民族地区城乡融合发展,推动实现共同富裕。
德宏州先后出台《德宏州关于落实<云南省民族村寨旅游提升工程三年行动(2023—2025年)>任务分工方案》《关于深入实施旅游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工作方案》等文件,深入实施文化旅游产业与民族团结进步融合发展模式,有力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与旅游文化产业全链条有机结合,以民族团结进步赋能旅游产业发展,以旅游产业发展反哺民族团结进步。
丽江市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积极搭建宗教界“相互学习、相互了解、相互尊重、相互包容、相互帮助”的交流平台,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怒江州大力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建设,完善“大党建+大统战”格局,全州31个乡镇(街道)配备了专兼职民族工作干部,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测评指标全面纳入基层党建四级联创重要内容。
迪庆州抓牢学校教育,聚焦民族地区,多措并举全面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截至2022年底,全州共创建11所省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学校,28所州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学校,58所语言文字规范化达标校园。
临沧市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建设好美丽家园、维护好民族团结、守护好神圣国土”的殷殷嘱托,站位“发展、稳定、安全”三个大局,以现代化边境幸福村建设为抓手,全力推动边疆各民族群众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
“党的光辉照边疆、边疆人民心向党”“心向北京、拥护核心”教育实践活动工作专班 供稿 供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