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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云南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会提出 持续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
发布时间:2024年08月14日 10:07:00  来源: 国家民委网站

  原标题:中共云南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会提出 健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机制 持续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

  近日,中共云南省第十一届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在昆明举行,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云南省委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全会充分肯定新时代云南省全面深化改革取得的历史性成就。一致认为,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云南省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中央改革部署,制定实施“3815”战略发展目标,用好改革开放关键一招,推动各项事业大踏步前进。以改革激活发展动能,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迈上新台阶;以改革增强边疆民族地区治理能力,推动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结出新硕果;以改革厚植生态本底,推动生态文明排头兵建设展现新面貌;以改革拓展对外开放,推动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建设开创新局面;以改革增进民生福祉,推动“有一种叫云南的生活”彰显新品质;以改革加强全面从严治党,推动云南省政治生态焕发新气象。

  全会指出,云南省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目标是,到二〇三五年,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体制机制更加完善,边疆民族地区治理能力显著提升,我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建设取得更大进展,与全国同步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到二〇二九年,完成本意见提出的改革任务。

  全会审议通过的《意见》,对云南省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作出系统部署。一是实施经济领域十大改革攻坚,加快培育发展新动能新优势,推动经济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二是完善经济治理机制,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着力提升发展整体效能;三是深化教育科技人才体制机制改革,深入实施科教兴滇、人才强滇战略,加快推进创新型云南建设;四是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统筹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促进城乡共同繁荣发展;五是建设高水平对外开放新体制,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持续推进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建设;六是增强边疆民族地区治理能力,健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机制,持续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七是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激发文化创新创造活力,推动文化强省建设迈出坚实步伐;八是深化民生保障体制机制改革,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不断提高人民生活品质;九是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坚持保护为先、治污为重、扩绿为基、转型为要、发展为本,争当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十是健全维护国家安全体系,促进边境安宁、社会安定、生态安全、经济安稳、人民安康,筑牢祖国西南安全稳定屏障。(云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责任编辑:杨景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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