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云南怒江州深入实施“兴谷英才支持计划”深化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
近年来,云南怒江州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民委“三项计划”,深入实施“兴谷英才支持计划”,推动怒江和各地州、东西部地区跨区域双向流动、协同发展,深化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
“好政策”引才,拓展人才交流路径。制定出台《怒江州“兴谷英才支持计划”》及专项实施细则等配套性政策措施,搭建和健全人才发展“1+N”政策体系,争取上海东西部协作资金、中交集团资金,保障全州人才发展经费投入。建立怒江籍干部人才数据库,入库7500多人,靶向吸引在外优秀人才回怒江工作。谋划设立上海浦东、广东珠海等5个招才引智工作站。依托各类协作帮扶机制,积极引导各民族人才资源落地怒江。在福贡县老姆登村设立清华大学怒江州社会实践基地,今年以来组织开展2批次63名学生赴怒江开展社会实践。截至目前,全州共柔性引进人才259人,其中,博士学历45人。
“好措施”育才,增强地区发展动能。计划在州级单位中择优选派10名高层次人才,到企业、专业合作社担任“科技副总”。组建科技特派员分队4支、“三区”科技人才分队8支156名,已培训乡村能人54人次、高素质旅游人才220人次、产业工人400人次、新型农民7656人次。举办怒江高层次人才暨人才工作者上海研修班1期,举办“农业农村大讲坛”9期等。深入实施青年创业兴乡行动,开办“青年创业集市”,通过提供创业培训、创业担保贷款等方式,支持高校毕业生等青年返乡入乡创业。与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合作开展“定制人才”培养计划。
“好生态”留才,激发创业就业热情。印发《关于组织开展关爱激励帮扶干部人才“五个一”活动的通知》,组织州级有关单位和四县(市)全覆盖走访慰问挂职干部、帮扶人才和省委、州委联系专家,持续营造尊才、爱才、敬才的良好氛围。对引进人才给予生活补贴、项目经费和住房补贴,解决引进人才“后顾之忧”,促进人才安身、安心、安业。开设“人才强州”“兴谷英才”专栏,持续加强先进典型选树工作。(云南省民族宗教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