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展现好云南有形有感有效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的实践探索和创新做法,助推新时代党的民族宗教工作高质量发展。
云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云南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融媒体中心、云南网联合推出“从典型案例看践行正确民族观的云南实践”专栏,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以点带面,扩面成势,奏响云南经济共富共享、政治团结统一、文化美美与共、社会互嵌共融、生态和谐共生、党建引领保障的融美篇章。
【习近平总书记的话】
坚持共建共治共享方向,聚焦影响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的突出问题,深入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深化平安创建活动,加强基层组织、基础工作、基本能力建设,全面提升平安中国建设科学化、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水平,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2020年11月10日,习近平对平安中国建设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
【地方实践】
团结奋斗固“长安”
——楚雄彝族自治州坚持共建共治共享提升市域社会治理水平
楚雄彝族自治州始终把全州各族人民的平安幸福当作头等大事,坚持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防范化解社会治安风险、发挥法治保障作用等各项重点任务,持续推进“平安楚雄”建设,让良法善治成为民族团结进步的有力保障,在共建共治共享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背景情况
楚雄州坚持把推进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作为不断增强民族地区治理能力的重大举措、建设更高水平“平安楚雄”的重要抓手,着力打造了有形有感的市域治理现代化“楚雄模式”,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提升,在共建共治共享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先后5次荣获“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秀州(市)”称号、3次蝉联全国社会治安最高荣誉奖“长安杯”,群众安全感满意度连续4年位居全省第二,全省平安建设责任制考核排名内地州市第一(全省第二),成功创建全国法治政府示范县1个、国家级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77个,荣获“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合格城市”称号,为全州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创造了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
▶主要做法
强化党的领导,把好市域社会治理“方向盘”。充分发挥党的核心领导作用,统筹政府、群团、社会、群众各方力量,州、县(市)、乡、村、组五级力量上下联动、同向发力,建立楚雄州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1+20+60+N”工作模式,横向上构建起“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群团助推、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市域社会治理体制,将民族工作纳入党建引领“一部手机治理通”智慧化网格平台,以网格化精细管理、智能化精准推进、区域化精细协同“三化合一”为抓手,着力解决“看得见的管不了、管得了的看不见”基层治理难题,不断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局面。
聚焦重点任务,筑牢各类风险隐患“防火墙”。紧盯本地区突出风险问题,加强源头防范、早期控制。全力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强化情报搜集研判和预警、重点人群教育管控、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化解,全力做好反恐怖、反渗透、反间谍、反邪教工作,“五级书记抓反邪”工作经验受到公安部通令嘉奖。全力防范社会治安风险,坚持打、防、管、控、建并举,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满意度连续两年位居全省前3位。强化弱势群体关爱帮扶,依法打击整治“黄赌毒”“涉枪涉爆”“电信网络诈骗”等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的违法犯罪和治安问题,全州命案发案数持续下降。抓实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建立涉民族因素影响团结稳定问题州县乡三级同步监测监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和网络舆情联动处置机制,常态开展领导干部定期接访、下访和包联化解,7个县成功创建全国信访“三无”县市,化解家庭邻里矛盾的经验做法在第四次全国市域治理现代化试点创新研讨班上交流。着力防范化解公共安全风险,深入推进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推行“消防监督+专家会诊”机制,实施城镇燃气安全整治“百日行动”和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设立楚雄州“心理人才库”和24小时心理援助热线,全州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筑牢网络安全坚实屏障,做好依法办理、社会面管控、舆论引导“三同步”,推动舆情发现、研判、处置一体化开展。开展“清朗”系列专项行动,加强互联网企业的监督指导和信息过滤、发布审核,依法严厉打击网络违法犯罪,全州未发生重大网络安全案事件。
强化“五治”融合,激发社会治理“原动力”。加快推进市域社会治理方式现代化,共建共治共享格局逐步构建。以“政治”强引领,突出治理之基。将党的政治建设贯穿于基层社会治理全过程,把党支部建在网格上,构建县乡村组户五级网络治理体系,依托党建引领“一部手机治理通”发动广大干部群众参与社会治理,一大批群众关心的揪心事、烦心事得到及时解决。以“法治”强保障,突出治理之要。统筹推进民族政策法规“立改废释”,颁布实施13部单行条例和6部地方性法规,《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彝医药条例》《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彝族十月太阳历文化保护条例》等民族立法工作走在全国前列。创建国家、省、州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102个,设立州、县市、乡镇、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点1219个。“一颗印章管审批”的“放管服”改革走在全省前列,“四万三进”活动做法得到中央信访联席会议办公室肯定。以“自治”强活力,突出治理之本。加强村(居)民委员会规范化建设,创新开展“协商在基层”工作,全州1105个村(社区)全面建立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等下属委员会,基本实现居民“办事不出村(社区)”。全州13310个村民小组、1753个居民小组100%完成“一约四会”修订,村规民约从“软规定”变成“硬约束”。以“德治”强教化,突出治理之源。积极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组织开展“平安家庭”“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家庭”等创建活动,积极培树各类道德模范,大力弘扬见义勇为精神,全州移风易俗群众满意度达到99.04%。以“智治”强支撑,突出治理之效。全面完成各级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自然村公共区域监控100%全覆盖,“雪亮工程”+治安防范+矛盾纠纷化解+“党建引领治理通”模式实现群众诉求“一键处理”,处办过程“一机管控”。
强化典型引路,提升社会治理的“辨识度”。按照“州级有特色、县市有品牌、乡镇有经验、村社区有亮点”的标准“重点创”,打造区域性试点工作样板,创建基层社会治理示范点20个,“党建引领一部手机治理通”“协商在基层”“一颗印章管审批”等经验做法得到上级肯定;牟定县推行“一村一警一助理”治理模式、永仁县宜就镇探索“乡村治理小区化”、元谋县创新“4+2”矛盾纠纷和信访问题化解机制3项经验做法入选“楚雄州十大改革案例”;蟠猫乡“十户一体”、栗子园社区治理模式等一批典型示范,为城乡基层社会治理提供可复制的方案。
楚雄州把民族事务纳入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把加强“法治楚雄”“平安楚雄”建设作为密切各民族相互交融的社会关系的着力点,落细落实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以团结奋斗固“长安”,全面奏响新时代民族团结“和谐曲”,民族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不断提升,以法治维护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保障网”不断织密。
【经验启示】
楚雄州坚持把推进民族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为民族工作的重要途径,着力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扎实推进基层治理制度创新和治理能力建设,在“互嵌式”融居中聚和谐、促长安,不断增强各族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从更深层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把坚持党的绝对领导作为根本保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部署和省委要求,坚持统筹发展与安全的理念,把握“市域是重大风险终结地、县域是解决问题主战场、乡村是排查化解日常矛盾责任主体”的定位,州委强化统筹,各行业系统整体融入,分层治理格局明晰,有效促进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群团助推、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治理体制进一步完善。
把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作为工作目标。始终坚持人民主体地位,牢牢把握社会治理的人民价值取向,坚持社会治理为了人民、依靠人民、成果由人民共享。通过让群众成为市域社会治理成效的最终评判者,把群众满意不满意、答应不答应作为评判标准,聚焦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充分激发人民群众参与社会治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让社会治理更加有温度,“五治融合”更全面。
把坚持源头治理作为重要基础。盯紧本地区突出风险问题,突出“管住人、管住事”两个根本点,通过完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强化源头预防、早期控制、综合治理,着力化沉疴、减存量,控增量、防变量,加强对“五大风险”隐患的源头防范、早期控制,提升突出矛盾风险的前端发现、前沿处置能力,“将重大风险防范化解在市域”,有效预防矛盾风险交织叠加和激化外溢上行。
把坚持抓基层、打基础作为固本之策。推进综治中心、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为民服务中心等多中心合一,打破部门职能壁垒,实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网格化条块管理,形成党委领导下基层治理事项精准发现、精准指挥调度、线下高效联动处办,实现治理资源与治理需求精准对接。推动市域、基层、网格分层治理,提升发现问题、发动群众的工作能力。完善“综治中心+网格化+信息化”社会治理模式,推动资源力量和服务向基层下移,提升防范风险、管理服务和信息化水平,形成“一中心统社会治理、一张网管社会治理”格局。
云南省民族宗教委 供稿 供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