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展现好云南有形有感有效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的实践探索和创新做法,助推新时代党的民族宗教工作高质量发展。
云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云南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融媒体中心、云南网联合推出“从典型案例看践行正确民族观的云南实践”专栏,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以点带面,扩面成势,奏响云南经济共富共享、政治团结统一、文化美美与共、社会互嵌共融、生态和谐共生、党建引领保障的融美篇章。
【习近平总书记的话】
要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要充分考虑不同民族、不同地区的实际,统筹城乡建设布局规划和公共服务资源配置,完善政策举措,营造环境氛围,逐步实现各民族在空间、文化、经济、社会、心理等方面的全方位嵌入。
——2021年8月27日至28日,习近平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地方实践】
“来到昆明就是一家人”
——昆明市建立完善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系 推动各族群众高质量互嵌式发展
昆明市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秉持“来到昆明就是一家人”的理念,以建立完善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系为抓手,推进各民族人口流动融居,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让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在昆明“进得来、融得入、过得好”。
▶背景情况
昆明市位于云南省中部地区,总面积21012.54平方公里,下辖14个区(县)市,常住人口860万人。其中,少数民族户籍人口101万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63.9万人。被国家民委2017年确定为“全国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示范城市”,2018年确定为“深入推进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系建设试点城市”,2019年命名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
▶主要做法
包容为先,用心用情接纳“新市民”。昆明市不断完善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平等进入市场、融入城市的政策导向和制度保障,制定出台《关于加强城市民族工作的意见》等政策措施,建立“网络信息、社区民族工作、民族联谊、服务管理”四个平台和“宣传教育、示范创建、矛盾排查、应急处置、协作联动”五个机制,构建起统战、民宗、公安、住建、教体等相关部门“横向联动到边”,市—县(市、区)—街道(乡镇)—社区(村)四级“纵向推进到底”的齐抓共管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的工作格局。与全省各州(市),以及四川省攀枝花市、凉山州等17个地区的民族宗教工作部门签订《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跨区域联动协作协议》,在信息互通、人员互动、衔接互补等方面加强与流入地、流出地之间的对接协作,帮助引导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安全、有序、合理跨区域就业创业、流动融居,更快更好地融入当地社会生活。
民生为要,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积极推进政务服务资源整合,建设“流动人口综合管理平台”,汇总信息建立起全市流动人口数据库;在全省率先开发“安家昆明”“城市民族综合服务平台”等微信小程序,对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关注度较高的落户、就业、租房、培训等方面的政务提供线上咨询、解读、办理服务,实现足不出户“指尖办事”。在全市建立84个“一家亲”工作站,在创业就业、安居融居、就医就学、社会保障、法律维权等多个方面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提供7×24小时不间断服务,确保在社会基本公共服务方面与户籍人口享受同政策同待遇。加快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从2018年起,主城区义务教育阶段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100%享受公费学位,惠及28.38万人,在全国做到门槛最低、政策最宽松。医疗服务不断提质扩容,2022年实现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100%全覆盖;将高频医保服务事项下沉到社区,打造“15分钟医保服务圈”,各族群众健康更有“医靠”。确定“十四五”期间建设不少于6万套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发展目标,目前已有3个项目开展分配,帮助近千户“新市民”圆了安居梦,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生活在昆明”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持续增强,昆明连续4年上榜“中国美好生活城市”。
就业为本,加快各族群众迈向现代化步伐。坚持“就业是最大的民生”,在全省率先制定高校毕业生留昆落户、就业、租房、购房、招聘等补贴政策,最大程度激发毕业生参与昆明城市发展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扎实开展农村居民和脱贫人口持续增收三年行动,建设“昆明智慧就业”“州(市)服务企业用工余缺调剂工作联盟”等平台;依托东中部东西协作、对口支援等机制,实施“百企万岗”入昆计划和“百千万”劳务输出工程;与东部沿海地区20余个城市建立劳务协作机制,就加强劳务供需对接、拓宽双向输出渠道、提升转移就业组织化程度、强化培训稳岗维权等工作展开长效合作,打通农村劳动力跨省、跨市、跨县、县内和就地转移5条就业路径,推动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充分就业、高质量就业,累计转移就业125.19万人,超额完成各项就业指标,“零就业家庭”始终保持动态清零,获评2022年“中国年度最佳促进就业城市”。
团结为根,深化多民族互嵌社区建设。坚持把社区作为城市民族工作的主阵地,将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融入社区“三有一化”党建责任网格,在4条城市主干道沿线打造城市民族工作示范走廊,在全市建设20个“融荣与共”实践中心,在所有社区建立起协商议事委员会,持续加快“六好”社区(组织领导好、民族关系好、贯彻政策好、宣传教育好、为民服务好、社容社貌好)建设。加强社区、社工、社会组织、社区志愿者和社会慈善资源“五社”联动,为各族群众提供“敞开式”“零距离”便民服务,形成小坝社区“邻里情·一家人”、盛高大城社区“邻里守望站”等城市民族工作品牌,进一步优化共居共学、共建共享、共事共乐的互嵌式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创新实施“石榴红”工程,在全国首创“基层公共文化服务包”项目,全面提升社区(村)公共文化服务效能;按照增进共同性的方向打造“民族团结百家宴”“我们共同的节日”等社区群众文化活动品牌。以“互嵌”为导向推动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社区(村)创建全域覆盖,持续深化“结对子”“一家亲”“手拉手”等群众联谊活动,促进户籍居民与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相知相亲相惜,交知心朋友、做和睦邻居、结美满姻缘、奔共同富裕。如今,多民族共居一个院坝、各族群众茶余饭后一起同歌共舞、一个家庭中有多种民族成份、一条产业链上多民族共同劳作的情况在全市更加普遍,各民族在经济、社会、文化等多层面构建起更为紧密的共同体。
宣传为导,创新载体做好精准滴灌。在全省率先开展“五史五观五认同”“五旗五徽五认同”等教育实践活动,并结合基层宣讲、座谈报告、文艺展演、示范创建等活动,以及乡村振兴“十百千万”、民族团结进步“十百千万”示范引领等工程项目,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中华民族伟大精神、中国共产党人形象、中华文化关键符号深入城乡基层和网络空间,将政策语言转化为群众语言、视觉形象,被各族群众所熟知与认同。率先在全省建成一批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题的干部教育馆、群众教育馆、现场教学点、主题街区(公园),并以此为阵地重点讲好晋宁河泊所遗址、和平使者郑和、聂耳和国歌、民族团结誓词碑、沪滇协作等中华民族共同体故事,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推动各民族人心归聚、精神相依,增进“五个认同”。坚持把保护弘扬各民族优秀文化与传承建设各民族共享的中华文化有机结合,落实落地落细“枝繁干壮工程”,编制、创作了《小小灯笼四四方》《滇韵锣鼓闹戏台》等一批既具有中华文化底蕴,又能体现“三交”和中华民族共同性的文艺精品,推动各民族优秀文化美美与共、创新交融。出台实施《昆明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建设社区市民学校,强化公民日常行为规范教育,加大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力度,推动讲文明讲团结讲诚信讲守法成为各族群众共同价值追求,成功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在所有AA级以上景区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景区活动,把中华民族共同体理念和元素融入旅游推介、景区建设、场馆陈列和导游解说,引导各族群众在沉浸式体验中感悟春城的历史人文之美、生态文明之美、民族团结之美,使旅游成为树牢“四个与共”理念的交融筑梦之旅,推动春城成为全国各族同胞心向往之“诗的远方”与“梦的故乡”。
和谐为基,以法治筑牢民族团结生命线。全面贯彻落实《城市民族工作条例》《云南省城市民族工作条例》等党和国家的民族方针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严格区分、依法处置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确保民族事务治理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运行,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打击制止民族歧视行为。深入推进平安昆明、法治昆明建设,制定《昆明市少数民族法律援助工作实施办法》,建设“12348”法律援助资讯专线平台,成立“昆明市城市民族工作法律服务中心”,深入开展“三官一师”(法官、检察官、警官和律师)下基层调解矛盾纠纷活动,全面保障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各项合法权益,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在身边,成功创建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合格城市,民族事务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得到有效提升。
昆明市从空间、文化、经济、社会、心理等多维度精准发力,建立完善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系,形成有利于各民族双向流动、互嵌融居、共同繁荣发展的政策导向、工作机制,合理有序推进辖区内外各族群众流动融居、广泛“三交”,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生活在昆明”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持续增强。
【经验启示】
昆明市秉持“来到昆明就是一家人”的理念,推进各民族人口流动融居,推动各族群众实现高质量互嵌式发展,让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在昆明“进得来、融得入、过得好”,各族群众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的良好局面和广泛交往、全面交流、深度交融的格局进一步形成,各族群众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共建共享幸福春城,形成人心凝聚、团结奋进的强大精神纽带,共同书写好“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省会城市新篇章。
坚持围绕主线统筹谋划城市民族工作。昆明市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将构建完善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系与推动各族群众实现高质量互嵌式发展统筹谋划、一体推进,有效引导帮助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在城市“进得来、融得入、过得好”,与各族群众互嵌融居,使城市民族工作在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方面的作用更加凸显。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昆明市坚持“民生优先,民生为要”,全面提升民生服务保障力度,持续拓宽各族群众创业就业和增收致富渠道,着力解决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及其随迁子女在城市工作、学习、生活的后顾之忧,使各民族共享改革发展成果,让城市民族工作充分彰显出“三个赋予”意义,实现“富口袋”与“富脑袋”并重,经济社会发展与民族团结进步齐头并进。
坚持大处着眼小处入手。昆明市通过不断完善机制措施,汇聚工作合力,创新载体平台,将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有机融入社区工作、文化建设、民生就业、宣传教育、社会治理等各领域工作中,久久为功放大聚合效应,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不断推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从单项突破迈向系统推进,推动党的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
云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供稿 供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