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云南省少数民族参观团赴江苏省、上海市考察学习
近日,云南省民族宗教委组织“2024年少数民族参观团”赴江苏、上海两省市考察学习。参观团共30人,全省26个世居民族均有代表。团员涵盖县(市、区)、乡(镇)、村级党政基层干部、教师、科研人员、公安干警和辅警、社会团体负责人、省、州级非遗传承人、民营企业家和致富带头人、旅游景区导游等各行业各领域。代表团参观考察了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中共一大、二大会址等,与江苏省、上海市民族宗教工作部门、企业、社区等进行了座谈交流,并签订了相关合作协议。
本次参观考察是一次“交往交流交融”之旅,各民族同胞之间相互理解尊重、相互欣赏包容、相互学习帮助、共同成长进步,交流成果,分享快乐,其乐融融,结成了心灵相通、命运与共的挚友。共同认知中华民族,体验中华文化,厚植爱国情怀,感受祖国发展,建立了亲如兄弟姐妹的深厚友谊,留下了难忘的回忆。团员们纷纷表示,江苏省、上海市在城市民族工作、创新发展新质生产力、共同迈向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等方面的建设发展经验对我们有启示。发展要走在前列,只有解放思想、改革创新,才能超前、超常、超水平发展;只有更新理念、勇争一流,才能求进、求新、求发展。
考察期间,云南省文化艺术职业学院与无锡市歌舞剧院(江苏民族舞剧院)签订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文化交流合作框架协议》,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促进会与上海市少数民族联合会签订了友好联盟合作协议,为共同促进两地交往交流交融,开展深层次合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同时省民族宗教委还与江苏省民族宗教委、上海市民族和宗教局就做好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进行了座谈交流。(民族团结促进处、示范创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