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体育促进各民族广泛交往交流交融——访云南省代表团团长、云南省人民政府副省长杨洋
本刊记者:上届运动会以来,云南在推动民族传统体育事业发展方面取得了哪些成绩?
杨洋:上届运动会以来,云南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关于体育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各项工作的主线,将民族传统体育作为云南建设我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的重要举措,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高度关注、格外关心、大力推动,云南民族传统体育事业持续发展,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是政策保障更加有力。我们将繁荣发展民族传统体育纳入《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条例》《云南省建设我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规划(2021—2025年)》《云南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等一系列法规政策中,有效推动少数民族传统体育事业走上蓬勃发展的轨道。
二是赛事活动更加丰富。我们成功举办第12届云南省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每年举办边境幸福村体育嘉年华活动,打造迪庆端午赛马节、德钦格萨尔射箭节、普洱“陀王”争霸赛等系列民族传统体育赛事,在全民健身各类活动中融入民族体育,基本形成了“一州(市)一品牌”的赛事活动体系。
三是群众基础更加坚实。我们推动民族传统体育项目融入各族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当前在云南民族地区经常开展的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有100多项,已经成为乡村和社区文化活动的重要项目、传统节庆和旅游景区建设的重要内容、各民族全方位嵌入的重要载体。
本刊记者:请您介绍一下云南以民族传统体育项目传承发展为抓手,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的主要做法。
杨洋:云南不断拓宽各民族全方位互嵌、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的实践路径。2024年,云南在全国率先出台了《体育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 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的意见》,充分发挥体育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中的重要作用。
一是紧扣主线、统筹推进。我们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融入体育事业政策制定、赛事活动、产业发展、人才培养等全过程。把体育事业发展、民族团结进步纳入系列规划、计划,构建起互融互补、同向发力的政策体系。推动中华体育精神融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在体育设施建设、体育公共服务和重大活动中树立和突出各民族共有共享的中华文化符号和形象,构建互嵌式体育活动环境。
二是文化互鉴、美美与共。我们将民族传统体育作为少数民族优秀文化保护传承工程的重要内容,加强民族传统体育文化资料的收集、整理、研究和出版,支持各地开展形式多样的民族传统体育活动,建设17个少数民族传统体育基地,挖掘整理推出一批具有地方特点、民族特色的传统体育项目。把各民族优秀传统体育文化融入新型城镇化、乡村振兴和美丽乡村建设,打造“民族传统体育+旅游”的融合发展模式,如云南民族村、西双版纳傣族园等旅游景区引入民族传统体育竞技、表演,石林县在景区开展斗牛、斗羊、摔跤等表演,推动各民族传统体育文化互鉴融通。
三是以赛促融、共乐共享。我们将体育赛事作为促进各民族全方位嵌入的重要载体,定期举办全省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锦标赛,策划举办“民族团结杯”少数民族传统体育单项邀请赛,常态化开展边境幸福村体育嘉年华和球类、广场舞、民族健身操、健步走、舞龙舞狮、龙舟等全民健身活动,鼓励基层自发组织开展陀螺、射弩、赛马、吹枪等“小而美”“小而精”民族体育活动,支持各地打造与民族文化相融合的村超、村BA、村排赛事。2024年全省举办体育赛事活动1700余场,参赛规模156万人次,各族群众在赛事活动中广泛交往交流交融,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一起。
本刊记者:参加本届运动会,云南代表团有哪些亮点、特色?
杨洋:一是彰显“大家庭”。本届运动会云南代表团由464人组成,涵盖汉、彝、白、傣等27个民族,云南代表团参加全部18个竞赛项目和7个表演项目比赛,无论训练还是参赛,各族健儿互通互学互鉴、相知相亲相惜,团结一心的“大家庭”理念深入人心。
二是坚持“主线明”。代表团将“紧扣主线、美美与共、安全有序、力创佳绩”作为参赛总目标,从项目选拔(编创)开始,就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主线抓紧抓实,如表演项目的编创提升,将增进共同性、体现各民族文化相通作为最重要的标准,着力呈现中华文化枝繁干壮、云南各民族文化美美与共的美好画面。
三是做到“保障强”。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云南组团参赛工作,在去年底就成立了以副省长为主任的筹备委员会,临近赛期,又成立了以副省长为团长的云南省代表团,统筹组织参赛各项工作。代表团办公室由多个省级部门人员组成,在筹备、组织、宣传、后勤保障等方面全面发力,全力保障运动员高质量完成各项参赛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