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推进云南民族事务 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作者:尹未仙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指出:“制定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健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制度机制,增强中华民族凝聚力”。这锚定了民族工作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任务。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会结合云南实际,明确了实施“枝繁干壮”、“幸福花开”、“石榴红”工程和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三项计划”,加强互嵌式社区建设,推动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向纵深发展,健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机制。这为推进民族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等工作任务,为云南做好民族工作明确了方向和路径。云南地处祖国西南边陲,民族问题、宗教问题、边境问题相互交织,做好民族工作至关重要。做好新时代云南民族工作,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各项工作的主线,始终把民族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完善发挥统一战线凝聚人心、汇聚力量政治作用的政策举措,为谱写好中国式现代化的云南篇章贡献统战力量。
完整准确全面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为新时代正确把握民族问题、处理民族关系、做好民族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指明了前进方向。推进云南民族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广大干部尤其是统战、民族工作干部必须全面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把握民族工作方法论,坚持系统观念,推动各项工作同向发力;正确把握共同性和差异性的关系,要按照增进共同性、尊重和包容差异性的原则改进民族工作,做到共同性和差异性的辩证统一、民族因素和区域因素的有机结合;要全面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和依法治理民族事务的基本要求,把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贯通起来理解,坚持正确的,调整过时的,更好保障各族群众的合法权益。
健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制度机制。要始终突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条主线,审慎稳妥地推进民族领域改革发展的各项重大工作。要引导全省各族干部群众树牢正确的中华民族历史观,树牢休戚与共、荣辱与共、生死与共、命运与共的共同体理念,增进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要构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常态化机制,纳入全省干部教育、党员教育、国民教育体系。要加强中华民族共同体理论体系建设,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要加快建设互嵌式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通过深化内涵创建、载体创建、方式创建和体制机制创新,推动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提质增效,促进各民族广泛交往交流交融。要讲好云南各民族团结进步的故事,传播云南好声音,引导各族群众始终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
推动民族地区融入新发展格局、实现高质量发展。坚持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条主线贯穿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全过程,推动各项工作向主线聚焦、向主线发力。要把握高质量发展这个首要任务,积极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培育和厚植发展优势,加快建设体现云南特色和优势的现代化产业体系,大力发展资源经济、园区经济、口岸经济,着力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多渠道促进各族群众稳定就业增收,增强教育、医疗等基本公共服务均衡化。要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动城乡融合发展,擦亮“有一种叫云南的生活”的旅游品牌。要扩大沿边对外开放,推进新一轮固边兴边富民行动,打造现代化边境幸福村升级版,实现边境繁荣发展、边民团结幸福、边防安全稳固。
(作者系云南省社会主义学院教研室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