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贡献楚雄公安力量
2025年12月30日,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在昆明举行。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激励全省各族干部群众凝心聚力、团结奋斗。其中,楚雄彝族自治州公安局被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授予“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这份沉甸甸的荣誉是对楚雄公安长期以来扎根民族团结热土,以忠诚与担当浇灌民族团结之花,全力服务保障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的最高褒奖。

近年来,楚雄州公安局全面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紧扣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以“中华民族一家亲 同心共筑中国梦”为目标,切实提升维护一方稳定、保障一方平安、服务一方群众的能力水平,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贡献楚雄公安力量。

同核共建夯基础,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凝警心”。坚持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第一议题”传达、“第一遵循”贯彻、“第一要件”落实,引导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思想,坚定“五个认同”。始终把民族地区好干部标准作为民警的选拔培养重要内容来抓。

同频共振拓渠道,民族团结主基调“全融合”。开展普法强基补短板活动4000余场,充分利用“楚雄警方”等警务新媒体平台,推出了“候鸟派出所”等先进典型,共有7个集体、15名个人、9个家庭荣获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级以上荣誉,政保支队多次荣获省级以上表彰,涌现出了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李开华等“身边典型”。

同心共治显担当,依法维护宗教领域正常秩序。深入开展“六大专项”行动等专项整治行动,筑牢安全防线。工作中注重部门协同,建立完善综合治理机制,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积极配合统战、民宗和基层组织,做好教育引导工作,持续深化宗教事务管理,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有力维护了宗教领域和谐稳定的良好局面。

同源共本护稳定,提升民族事务治理现代化“固根基”。以民族团结示范创建为抓手,推进民族宗教工作主动服务和融入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构建完善捍卫政治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公共安全治理三大职能体系,深化公安“放管服”改革、做好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坚决查处违反危害民族政策、民族团结的案事件,筑牢社会稳定根基,以一域之稳保全省大局之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