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以法治伟力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将正式施行,正如6月24日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所介绍的,这是一部宣示党和国家关于民族工作大政方针的重要法律,是一部维护中华民族根本利益和整体利益的促进型法律,是一部实施宪法有关规定、处理民族事务和开展民族工作的基本法律。制定出台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是党的统一战线和民族工作历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件大事,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重大法律举措,其落地实施,必将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行稳致远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2026年1月2日,人们在贵州榕江县举行的第四届贵州“村超”开幕式暨“村超村晚”活动现场一起跳民族舞蹈“多耶”。新华社记者 杨文斌 摄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民族工作,鲜明提出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主线、民族地区各项工作的主线,形成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推动我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首次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写入法律,首次从法理层面阐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等核心概念,首次在法律中明确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格局,是通过国家立法方式把党在民族工作中取得的重大理论和实践成果转化为国家意志的成功实践。它从制度上、法律上保证党对民族工作的全面领导,不断巩固各民族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政治基础和法治基础。
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是30多年来第一部设置序言的法律。这样的安排更加凸显了这部法律的政治性、原则性、宣示性、导向性,使之旗帜鲜明、主线突出,既有政治高度、历史厚度,也有理论深度和实践广度。法律紧扣民族团结这一生命线,立足中华民族整体性视角和各民族一致利益,突出强调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以此调整全国范围内的民族关系。在内容上,法律明确了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总体要求、重要原则以及相关主体的职责要求,从构筑共有精神家园、促进交往交流交融、推动共同繁荣发展等方面作出了具体规定,明确保障与监督措施以及法律责任,进一步健全完善民族工作领域治理急需、民族团结进步促进必备、有效防范民族领域风险隐患所急的制度机制,标志着我国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迈出了历史性的一步。
良法已立,善治可期。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的制定出台,不仅是一部法律的诞生,更是一次对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法治确认。要扎实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全面实施,确保法律规定和法律精神落地落实,汇聚起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的磅礴力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