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夯实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法治根基
发布时间:2026年09月16日 10:40:00  来源: 《云岭之窗》杂志社

  原标题:夯实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法治根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以下简称“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作为我国民族工作领域的基本法律,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云南作为多民族边疆省份,要始终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努力成为我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的殷殷嘱托,紧扣法律规定,细化实化各项举措,切实以良法善治赋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

  作为新时代实施宪法有关规定、处理民族事务和开展民族工作的基本法律,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的贯彻实施,将更好地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高质量发展。图为自2026年7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

  筑牢共同体建设制度根基。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明确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可以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促进民族团结进步的地方性法规。在贯彻落实中,我们要充分行使地方立法权,持续完善适配省情的民族领域法规体系,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贯穿地方立法全过程,构建“国家法律+省级条例+自治条例+单行条例”上下贯通、务实管用的民族法治体系。坚持全过程人民民主,广泛吸纳高校学者、基层群众、边疆干部参与立法调研,提升立法质量,确保每一部地方性法规都体现各族群众共同意志。全面梳理评估全省现行民族领域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性文件,常态化开展“立改废”工作,修订或废止与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不一致、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不相适应、强调差异性而体现共同性不足的内容。在教育、文化、社会治理、边境管理等地方性法规修订中,突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导向,树立和突出各民族共有共享的中华文化符号和中华民族形象,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保护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促进各民族互嵌式发展等,以立法夯实民族团结进步的制度基础。

  全省统筹法治宣传与文化兴滇,推动各地有形有感有效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注入法治动能与文化活力。图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宣传启动暨2026年云南省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建设主题文化活动现场。图源:云南网

  守护祖国西南边疆和谐稳固。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明确规定,违反该法规定,破坏民族团结进步,损害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依法提起公益诉讼。在具体工作中,我们要坚持以高质效司法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护航边疆民族地区长治久安,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持续深化司法为民,规范民族领域行政执法行为,坚决反对将民族身份作为规避法律的特殊条件,强化重点民生领域法律监督,依法保障各民族平等享有教育、医疗、就业、社保等公共服务。稳妥审慎开展线索研判,精准规范办理,坚持法理情有机统一,依法公正审理涉民族因素案件,严格依照法律事实裁判,既坚守法律底线又充分尊重群众合理习俗。准确认定纠纷的性质,吸纳民族干部、乡贤、调解员积极参与,努力构建多元化矛盾纠纷化解体系。依法严厉打击破坏、妨害民族团结的违法犯罪行为,守好祖国西南边疆安全稳定防线。

  云南以法治保障民族团结,创新普法方式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走进边疆村寨、融入群众生活。图为沧源县“萤火虫”法治宣传志愿服务队走村入户,用民族语言把法律知识送到群众身边。杨子/摄

  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明确规定,国家坚持依法治理民族事务,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民族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将民族事务纳入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机制,加强组织协调和基层治理力量,提升社会治理效能。在实际工作中,我们要坚持把法治建设和基层社会治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深度融合,深入实施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扎实开展法治宣传边关行、法治宣传固边防等活动,加强基层民族工作力量、社会工作者队伍建设,加大基层干部法治培训力度,在少数民族聚居村寨、边境村寨培育一大批懂法律、懂民情的基层法治骨干,提升基层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开展民族工作的能力。将民族团结、邻里互助、移风易俗等写入村(居)民委员会自治规范和公约,引导各族群众增进团结、互相尊重、互相帮助,促进共同进步,实现法治、德治、自治有机融合。坚持以法治保障各族群众共享高质量发展成果,健全共建共治机制,推动法治建设真正转化为民族团结实效,把法治倡导的团结进步理念转化为群众实实在在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实现各民族共居共学、共建共享、共事共乐。持续优化人防、物防、技防相融合的边境立体化防控体系,加强智慧边防建设应用,巩固强边固防工作格局,引导边境地区各族群众弘扬爱国守边传统,积极参与巡边护边。

  为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宣传普及走深走实,引导各族群众主动学法、自觉知法、严格守法、规范用法,夯实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基层根基,我省多地积极组织普法宣传活动。图为楚雄州202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集中普法宣传主场活动现场,群众阅读普法读本。图源:云新闻客户端

  厚植全社会共同体法治观念。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明确规定,国家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纳入国民教育、干部教育、社会教育体系。开展群众性法治宣传教育和科学技术普及,推动移风易俗,倡导文明进步新风尚。在实践中,我们要坚持将法治教育阵地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阵地一体建设、一体推进,充分发挥民族语言、民间文艺、新媒体的作用,面向青少年、基层干部、边境群众开展差异化、精准化宣传宣讲。把法治教育与红色文化、民族团结历史教育相结合,依托民族团结教育馆、普洱民族团结誓词碑等红色资源,统筹主流媒体、县级融媒体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等,用好边境大喇叭、火塘会、院坝会等基层特色载体,将法律条文转化为通俗易懂的案例故事,不断增强各族群众的国家意识、公民意识、法治意识,自觉做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践行者。抓细青少年教育,构建大中小幼一体化衔接育人体系,把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从小就植入孩子们的心灵。鼓励支持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和出版单位、网络服务提供者开展有关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宣传报道、成就展示等工作。加强对外传播能力建设,提升国际传播效能,积极展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成就,讲好民族团结进步的中国故事、云南故事。

  云南立足边疆民族地区实际,把议事调解、普法宣传从会议室搬到农家火塘、庭院院落、田间地头。图为大理州喜洲法庭法官与金花调解员到群众家中回访,将法治精神融入矛盾化解全过程。大理州中级人民法院 供图

  涵养清朗网络舆论生态。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明确规定,国家支持利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现代技术手段开展交流活动,鼓励和引导网络产品、服务的提供者制作、传播体现中华民族大团结的作品和信息,营造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和谐网络环境。落实这些法律规定,我们要深化全媒体传播,组织新闻媒体认真策划、集中报道,推出权威访谈,刊播系列阐释文章,创作一批群众喜闻乐见的融媒体产品,制作一批民族语普法音视频和有声读物。在省级主流媒体开设“一心向党、团结奋斗”专题专栏,常态化举办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网络竞答活动,不断增强民族团结进步宣传的吸引力和感染力,让民族团结正能量充盈网络空间。深入推进“互联网+民族团结”行动,结合数字云南建设,探索数智技术赋能边疆治理、促进民族团结的实践路径。深入开展涉民族领域风险监测预警体系建设,禁止以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等方式制作、传播含有破坏民族团结进步内容的信息,坚决守好网络意识形态阵地。

  图为西盟县创作的普法歌曲《同心唱响共学法》视频封面,该歌曲融合民族曲调与法治宣传歌词,以歌释法。西盟县融媒体中心 供图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我们将以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全面实施为契机,把法治思维贯穿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全过程,把法治方式融入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各方面,以良法促团结、以善治护繁荣、以法治保稳定,推动示范区建设从实践探索向制度规范、从“云南经验”向“全国示范”持续跃升,在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中作示范,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贡献云南力量。(李正洪)

编辑:杨景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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